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
3、法国签证不分领区送签,但如申请人被抽查面试,在哪个领区递交申请就必须在哪个领区的领事馆面试,如送签广州领区的申请人被领馆抽查面试则必须在法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
4、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5、签证递交之后领馆有可能会进行电话调查,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否则领馆有可能拒签。
6、如果客人的护照上有缺失的签证页(一般是柬埔寨),是无法递交法国的签证申请的。建议客人重新办理新的护照,或者能找回原来的签证页也可以接受。
7、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8、如申请人选择我公司代做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则我司所提供的为预订单,随时取消,使馆查不到,若因我司代做的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导致拒签,我司不承担任何拒签带来的后果
9、使馆对照片要求很严格,经常会让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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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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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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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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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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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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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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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方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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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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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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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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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方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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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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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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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 学生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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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成年人请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或监护人关系公证书原件(例如未成年人为领养);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
*上述公证书都需要经过中国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或各省外事办公室。
- 双方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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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探亲,需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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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
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邀请方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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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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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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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原件(内含翻译) 2.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内含翻译) 3.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中方单位资料
- 未成年父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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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父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2.母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母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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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3、邀请人姓名及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 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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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更新负责人:scevan 更新时间:2020-03-02 16: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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